近期,江蘇、福建、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均發布相關通知,在鋼鐵行業實行差別化電價政策。
具體內容如下:
江蘇:關於對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政策的通知
2020年10月14日,江蘇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於對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根gen據ju有you資zi質zhi的de監jian測ce機ji構gou和he有you能neng力li的de技ji術shu機ji構gou出chu具ju的de鋼gang鐵tie企qi業ye超chao低di排pai放fang評ping估gu監jian測ce報bao告gao,對dui江jiang蘇su省sheng未wei按an國guo家jia及ji省sheng鋼gang鐵tie行xing業ye超chao低di排pai放fang改gai造zao要yao求qiu完wan成cheng“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清潔方式運輸”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的鋼鐵企業,以及改造後未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鋼鐵企業,其生產用電量(不含鋼鐵企業所屬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價格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市場交易電價的基礎上,實行分階段分層次加價。
河南:對鋼鐵、水泥企業試行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據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和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消息,自2020年8月1日起,河南省凡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水泥企業,其網購電量(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和購買自來水企業水量全部實行加價政策。
其中一項未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01元(含稅),用水價格每立方米加價0.05元(含稅);兩項未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單位電價、水價分別加價0.03元、0.08元;三項均未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單位電價、水價分別加價0.06元、0.1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則用電、用水不再加價。
河北:支持重點行業和重點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幹措施
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支持重點行業和重點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幹措施》提出:實施差別化電價,對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焦化、水泥、玻璃企業,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市場交易電價基礎上實行差別化電價政策,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1元。
山東:關於鋼鐵企業試行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政策的通知
2020年4月13日,山東省發改委發布《關於鋼鐵企業試行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政策的通知》。
通知顯示,《山東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魯環發〔2019〕149號)所列鋼鐵企業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網購電量(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用電加價政策。企業“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清潔運輸方式”其中一項未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01元(含稅,下同);兩項未達超低排放要求的,用電價格加價0.03元;三項未達超低排放要求的,用電價格加價0.06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電不加價。
鋼鐵企業已執行其他差別化電價(淘汰類、限製類)、懲罰性電價或階梯電價政策的,按照最高加價標準政策執行,不重複加價。
福建:關於完善鋼鐵、水泥和電解鋁行業差別(階梯)電價政策提高加價標準的通知
10月21日,福建省發改委發布《關於完善鋼鐵、水泥和電解鋁行業差別(階梯)電價政策提高加價標準的通知》,就進一步完善政策提高加價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加價標準。水泥、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鋼鐵行業淘汰類差別電價加價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50%。《福建省物價局關於實行鋼鐵行業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的通知》(閩價商〔2017〕114號)、《福建省物價局關於實行水泥行業階梯電價的通知》(閩價商〔2017〕118號)有關差別(階梯)電價加價標準相應調整。
二、嚴格落實政策。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根據省工信廳公布的執行差別(階梯)電價的鋼鐵、水泥和電解鋁企業名單,按照調整後的加價標準,對相關鋼鐵、水泥和電解鋁企業收取差別(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及時足額上繳加價電費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