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鋼股份:第八屆第十五次董事會獨立董事意見
2026-05-03 08:57:41
獨立董事意見
作為鞍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de獨du立li董dong事shi,我wo們men已yi對dui公gong司si提ti交jiao第di八ba屆jie董dong事shi會hui第di十shi五wu次ci會hui議yi審shen議yi的de議yi案an及ji相xiang關guan文wen件jian進jin行xing了le認ren真zhen地di審shen閱yue及ji審shen慎shen地di調tiao查zha,我wo們men現xian發fa表biao同tong意yi意yi見jian如ru下xia:
一、關於公司與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德鄰智聯(鞍山)有限公司
1.關聯董事就該項關聯交易在董事會會議上回避表決,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關聯交易事項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則,符合法定程序。
2.該項關聯交易是按照一般商業條款進行,並且對公司股東而言是按公平合理的條款進行的。
3.交易條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不會損害非關聯股東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二、關於批準聘任李忠武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
1.公司批準李忠武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2.李忠武先生的資曆和條件均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3.經審閱李忠武先生個人履曆和相關資料,未發現不符合相關關法律、法規、規則的情況,未發現不得提名為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
三、關於提名李忠武先生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候選人
1.公司提名李忠武先生為第八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候選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2.經審閱李忠武先生個人履曆和相關資料,未發現不符合相關關法律、法規、規則的情況,也未發現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的情況,未發現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
3.李忠武先生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同意提名李忠武先生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候選人。
獨立董事簽字:吳大軍
馬衛國
馮長利
汪建華
2019 年 12 月 30 日
來源:鞍鋼股份
編輯:陳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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