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加強PPP項目投資和建設管理 不規範項目不得開工
2026-05-02 13:43:31 作者: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依法依規加強PPP項目投資和建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要全麵、深入開展PPP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審查,嚴格依法依規履行項目決策程序,未依法依規履行審批、核準、備案及可行性論證和審查程序的PPP項目,為不規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公開招標應作為遴選社會資本的主要方式,不得排斥、限製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不得通過約定回購投資本金、承諾保底收益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通知指出,要全麵、深入開展PPP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審查。PPP項目涉及公共資源配置和公眾利益保障,其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事項應由政府研究認可。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PPP項目可行性論證,合理確定項目主要內容和投資規模”的要求,所有擬采用PPP模式的項目,均要開展可行性論證。通過可行性論證審查的項目,方可采用PPP模式建設實施。PPP項目可行性論證既要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規劃要求、技術和經濟可行性、環境影響、投融資方案、資源綜合利用以及是否有利於提升人民生活質量等方麵,對項目可行性進行充分分析和論證,也要從政府投資必要性、政府投資方式比選、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運營效率、風險管理以及是否有利於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等方麵,對項目是否適宜采用PPP模式進行分析和論證。實行審批製管理的PPP項目,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通過後,方可開展PPP實施方案審查、社會資本遴選等後續工作。實行核準製的PPP項目,應在核準的同時或單獨開展可行性論證和審查。實行備案製的PPP項目,應單獨開展可行性論證和審查。
通知要求,嚴格依法依規履行項目決策程序。PPP項目要嚴格執行《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依法依規履行審批、核準、備案程序。采取政府資本金注入方式的PPP項目,按照《政府投資條例》規定,實行審批製。列入《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企業投資項目,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規定,實行核準製。對於實行備案製的企業投資項目,擬采用PPP模式的,要嚴格論證項目可行性和PPP模式必要性。未依法依規履行審批、核準、備案及可行性論證和審查程序的PPP項目,為不規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不得以實施方案審查等任何形式規避或替代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可行性論證和審查程序。實施方案、招投標文件、合同的主要內容應與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核準文件、備案信息保持一致。實施方案、招投標文件、hetonghuojianshezhongchuxianxiangmujianshedidianfashengbianhua,xiangmujiansheguimohezhuyaojiansheneirongfashengjiaodabianhua,xiangmujianshebiaozhunfashengjiaodabianhuayijixiangmutouziguimochaoguopifutouzide10%的,應當報請原審批、核準、備案機關重新履行項目審核備程序。
通知強調,要嚴格實施方案審核,依法依規遴選社會資本。加強對PPP項目實施方案的審核,通過實施方案審核的PPP項目,方可開展社會資本遴選。鼓勵各地建立PPP項目實施方案聯審機製,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審查實施方案主要內容是否與經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核準文件、備案信息相一致。對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簡單的PPP項目,可將實施方案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並審核。公開招標應作為遴選社會資本的主要方式。不得排斥、限製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消除隱性壁壘,確保一視同仁、公平競爭。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應與經批準的PPP項目實施方案保持一致。
通(tong)知(zhi)指(zhi)出(chu),要(yao)嚴(yan)格(ge)執(zhi)行(xing)國(guo)務(wu)院(yuan)關(guan)於(yu)固(gu)定(ding)資(zi)產(chan)投(tou)資(zi)項(xiang)目(mu)資(zi)本(ben)金(jin)製(zhi)度(du)的(de)各(ge)項(xiang)規(gui)定(ding)。各(ge)行(xing)業(ye)固(gu)定(ding)資(zi)產(chan)投(tou)資(zi)項(xiang)目(mu)資(zi)本(ben)金(jin)必(bi)須(xu)滿(man)足(zu)國(guo)務(wu)院(yuan)規(gui)定(ding)的(de)最(zui)低(di)比(bi)例(li)要(yao)求(qiu),防(fang)止(zhi)過(guo)度(du)舉(ju)債(zhai)融(rong)資(zi)等(deng)問(wen)題(ti)。PPP項目的融資方式和資金來源應符合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相關規定。不得通過約定回購投資本金、承諾保底收益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依法依規將所有PPP項目納入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統一管理。同時,加強PPP項目監管,政府應依法依規履行承諾,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約定的政府方責任和義務。根據PPP項目合同約定,加強對社會資本方履約能力全過程動態監管,防止因社會資本方超出自身能力過度投資、過度舉債,或因公司股權、管理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等導致項目無法實施。依照規定將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地方政府、社會資本,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平台向社會公示,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對其實施聯合懲戒。
編輯:宋玉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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