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布通知 8月底前退付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
2026-05-03 01:30:53
財政部17日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明確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製度收取的2019—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中央執收單位已收取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也適用通知有關規定。
通知明確,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的退付標準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執行。要按照“特事特辦”的de原yuan則ze,明ming確que教jiao育yu收shou費fei退tui付fu或huo抵di扣kou內nei部bu工gong作zuo流liu程cheng,逐zhu項xiang審shen核he繳jiao款kuan人ren提ti出chu的de退tui付fu申shen請qing,對dui符fu合he規gui定ding的de要yao及ji時shi將jiang款kuan項xiang退tui付fu繳jiao款kuan人ren,或huo與yu繳jiao款kuan人ren辦ban理li抵di扣kou確que認ren手shou續xu。
9月30日前,中央執收單位將已退付(抵扣)教育收費的明細表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備案。(記者 曾金華)
來源:經濟日報
編輯:網站實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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